生态环境系统如何服务高质量发展?宿迁制定出台15条“硬措施”

生态环境系统

作者:拓比科技 2019-05-15 14:01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宿迁美丽的名片,也是经济发展最大的资源优势。日前,宿迁印发《宿迁市生态环境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制定出台15条“硬措施”,推进经济发展高质量和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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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产业布局优化调整

落实“北控、东优、南限、西拓”的发展策略,优化整合中心城市现有园区的空间布局,控制工业用地总体规模,结合“三线一单”的成果,制定城区清风廊道发展的正面清单和宿迁经开区、宿迁高新区、苏宿工业园区及宿城经开区发展的环保负面清单。

二、深化园区集成改革试点

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省级工业园区集成改革试点,从优化环境准入、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多元共治等方面入手,力争解决一批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管理难题,形成”1+1>2“的示范效应,放大政策扶持和改革集成效应。

三、合理配置生态环境资源

落实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帮助重点管理行业的企业单位,通过交易获得排污权。建设项目拟批复的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与总量平衡方案核定的总量变化幅度在20%以内的,无需重新进行总量平衡,由属地通过其他减排方式予以解决。全市各县区(园区)在完成年度减排和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前提下,对国家鼓励且投资总额达3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项目所在地平衡排污总量指标确有困难的,帮助其在市域范围内解决;投资总额达10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协调省级储备指标统筹解决。

四、提高区域污染防治能力

分年度组织实施污染物减排工作,为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轻的项目腾出空间。继续开展“散乱污”整治专项行动,严格按照“关停取缔、整合搬迁、升级改造”实施分类整治。

五、实施化工园区环境深度治理工程

定期开展园区网格化环境质量监测,园区环境质量不达标的,立即查找主要影响企业并对其实施停产整治;不能确定具体企业的,园区内产生该类污染因子的企业或超标点所在局部区域企业应停产整治;企业全部达标并执行最低排放限值而环境质量仍不达标的,采取限产措施。

六、发挥生态建设典型示范引领

积极推动泗洪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在全市形成典型示范引领,切实把“两山”理论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指导各地通过生态创建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生态文明发展水平,争取再创成一批生态文明示范乡镇(街道)、村居,大力支持泗洪县、宿豫区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创建。

七、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污染源监管体系

依托“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共享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三共平台”),打通排污许可证、移动执法、企业用电量监控、信用管理、环评审批等业务系统,利用信息化技术对企业污染防治行为科学研判、提前预警、友情提醒,促进企业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对违法行为轻微且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企业暂缓立案;对屡教不改、恶意违法违规排污的企业,坚决依法从严查处。

八、实行环境问题体检“一企一策”

持续深化“百名环保人员进百企”活动,提前介入、超前服务,对重点排污单位实现全覆盖,实行以企业为责任主体、园区统筹协调、第三方咨询机构开展的环境问题体检制,建立企业问题库,一次性拉出问题清单,一次性告知到位,帮助企业解决污染防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企业在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开展深度治理。

九、提升监测监控服务能力

加快推进省宿迁环境监测中心与宿迁市生态环境监控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增购仪器设备,实现污染源监测能力全覆盖。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依托“三共平台”,整合各县区现有的业务系统,实现省市县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整合生态环境系统对公众、企业的服务平台,让公众了解环境状况、反映环境问题,企业办理业务、提出诉求更方便、更快捷。

十、深入实施绿色金融政策

将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管理规范的企业纳入绿色金融支持范围,积极争取“环保贷”等低息优惠贷款、贴息等政策,引导资本进入生态环境领域。组织100家企业开展绿色金融政策专题培训。

十一、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环保资金

加强环保项目库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优先推荐纳入省级环保资金项目储备库。积极争取资金支持企业开展环保治理,提高和扩大对企业的环保专项资金补助比例及范围。做好中央、省级切块资金以及市级环保专项资金分配,资金向环境整治任务重、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的地区和项目倾斜。

十二、规范中介市场管理

出台全市生态环境领域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规范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验收、环境监测、工程治理等第三方机构的管理,对弄虚作假、不负责任的机构和从业人员禁止在市域范围内开展业务,确保企业能获得优质的环境咨询、污染治理服务。

十三、实施大气管控差别化豁免政策

科学实施差别化管理措施,对污染治理水平国内领先、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企业或生产线,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和居民基本生活的企业或生产线,以及能够严格落实省、市工地管控要求且施工场地内的非道路机械全部使用国六标准汽柴油、无冒黑烟现象的建设施工企业(爆破、破碎、拆除、土石方作业除外),免予执行应急停产等管控措施。相关名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行业监督。

十四、实施定向精准帮扶

选择一批空气质量、断面水质不达标或环境矛盾突出地区,集中力量和资源,开展进驻精准帮扶。优化“立即交办、督办催办、办理公示、限时办结、主动回复、事后回访”流程,构建完整责任链,倒逼强大执行力,有的放矢地帮助解决难题。

十五、开展全方位宣传培训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宿迁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强化督查考核,推动15条“硬措施”落到实处,守住“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底线,推进宿迁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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